近几年,随着国家经济政策越来越好,很多企业也得到很好的发展,也有不少公司不得已停止经营,那么今天顺鑫财务小编根据公司注销的最新政策特别提醒已停止经营的企业:一旦不经营请尽快注销。下面我们来看关于公司注销的最新政策。
注销公司较新政策
1.扩大登记信息采集范围
工商总将修订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在企业注册登记环节增加“核算方式”“从业人数”两项采集内容。
各地工商部门要按工商总的要求在线上、线下企业登记系统中增加相应信息采集功能,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并及时更新线上、线下提供的纸质及电子版办事表格。工商总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身份信息管理系统各地工商部门要做好衔接。
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工商登记信息不再重复采集。企业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对于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税务部门提醒企业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对于税务变更登记事项税务部门要回传给工商部门。工商部门要及时接收并用于事中事后监管。
2.协同做好涉税事项办理提醒
工商部门在企业注册登记时向企业发放涉税事项告知书提醒企业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事宜。
对到工商办事大厅注册登记的企业工商部门直接将告知书发放给企业;
对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登记的企业,工商部门将告知书内容加载在相关登记界面供企业阅览和下载。
工商部门在企业信息填报界面设置简易注销承诺书的下载模块并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前,设置企业清税的提示。
3.协同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工商部门在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起1个工作日内,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通过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的数据接口(统称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给税务部门(具体模式可由各省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协商确定)。
企业可在公告期届满次日起30日内向工商部门提出简易注销申请,或撤销简易注销公告。
对企业提出的简易注销申请工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的决定。对于因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企业工商部门在企业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自公告期届满次日起至工商部门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决定之日或者企业自主撤销简易注销公告之日止,除应尽未尽的义务外企业不得持营业执照办理发某票领用及其他相关涉税事宜。工商部门应当及时将企业简易注销。
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工商部门推送的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询税务信息系统核实企业的相关涉税情况对于经查询系统显示为以下情形的纳税人,税务部门不提出异议:
一是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二是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过发某票、没有欠税和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三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前已办结缴销发某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对于仍有未办结涉税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在公告期届满次日向工商部门提出异议。
注销公司的操作流程
1.注销税务登记流程及准备资料
一、有结存发某票(含所有发某票)的纳税人需先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未使用的发某票,携带作废发某票到发某票窗口验旧缴销;若发某票已经全部填开使用也需要先到发某票窗口验旧发某票。二、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的纳税人在操作完上一步骤后,需要抄税(当月数据),然后填写《注销企业防伪税控设备登记表》。三、综合窗口注销报税后纳税人需要到信息中心注销金税盘或税控盘。四、以上步骤操作完以后,准备注销前需要填写的各种表单填写完毕以后到综合窗口办理:
(一)增值税申报表:
1、个体户: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报说明:上季度已申报的只填写本季度的申报表即可;上季度未申报的需要填写上季度以及本季度的申报表。
2、个体户一般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说明:上月份已申报的只填写本月份的申报表即可;上月份未申报的需要填写上月份以及本月份的申报表。
3、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报说明:上季度已申报的只填写本季度的申报表即可;上季度未申报的需要填写上季度以及本季度的申报表;
4、一般纳税人企业: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1、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填报说明:上季度未申报的需补充填报上季度所得税报表,上季度已申报的填写本季度所得税报表,然后继续填报下季度所得税报表直到第四季度的所得税季度报表,以及年度所得税报表。
2、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3、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必填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1份(清算期间:填写当年1月1日至当月31日)。
举例说明:2023年7月注销,清算期间为:2023.7.1—2023.7.31.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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