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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许可证
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须知
发表于 2016-03-08 09:54:43 浏览:
文章导读:已办理税务登记证或临时税务登记证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接受方索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管国税机关按规定为...

  一、代开货运专票业务受理对象

  已办理税务登记证或临时税务登记证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接受方索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管国税机关按规定为其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纳税人申请代开货运专票应提供主表、份数

  《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缴纳税款申报单》,一式3份

  三、纳税人申请代开货运专票应提供的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临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经办人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承包、承租车辆、船舶营运的,应提供承包、承租合同、营运资质及出包、出租方车辆、船舶的有效证明及复印件;

  3、承运人自有车辆、船舶及营运资质的有效证明及复印件;

  4、承运人同货主签订的承运货物合同或者托运单、完工单等其它有效证明。

  上述资料中的2、3项仅在相关有效证明有效期内首次申请代开货运专用发票时提供。

  车辆、船舶的有效证明,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

  运输单位营运资质的有效证明,是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

  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四、办理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以上是我们对于<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相关资料>的介绍,欢迎继续关注泉州顺鑫财务公司,我们竭诚为你服务,如有任何问题欢迎来电咨询15659205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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