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
石狮近700家“僵尸企业”大限将至
发表于 2017-01-05 浏览:
文章导读: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较多,挤占了社会资源,增加了行政成本,导致企业数据失真,不利于当地政府掌握地方经济实际情况,影响政府客观科学决策。为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

  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较多,挤占了社会资源,增加了行政成本,导致企业数据失真,不利于当地政府掌握地方经济实际情况,影响政府客观科学决策。为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2016年8月起,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狮市国税局、石狮市地税局启动了对全市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情况的摸底。经过梳理、摸底,全市有近700户“僵尸企业”被列入清理范围。

  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是为落实“宽进严管”工作的要求,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监督企业依法纳税、依法履行法定年报公示义务,是推动企业违法强制退出机制的有益探索。通过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做到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切实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早在2016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已发布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企业,通过清理,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根据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此次清理工作的对象是连续两个年度以上(2013年度―2014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

  按有关文件要求,对于被列入清理范围的企业,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将分类规范处理:对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够取得联系的企业,督促其及时履行法定义务,补报年报,补办纳税申报;清理对象存在已办理清算备案或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形的,可不予立案处理;对于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完成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予以吊销其营业执照。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三个部门的梳理、摸底和信息交换后,全市有近700户企业被列入清理范围。这些企业大部分长期停业、歇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和信用意识。这意味着,我市2013年度、2014年度连续两年未年报的近700户“僵尸企业”将被列入清理范围。

  “我们联合税务部门推出的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有效破解了市场主体准入易、退出难的老大难问题,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十分强烈的影响,对"僵尸户"的触动、警醒作用尤为明显。”该负责人说,及时清理这些企业,加快建立“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可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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