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业务未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最近,有许多建筑行业的客户都在问关于印花税的问题,如劳务发票需要缴纳印花税吗?建安发票需要缴纳印花税吗?没有签订合同也需要缴纳吗?在实际业务过程中,合同额有大有小,是不是无论金额大小都得缴纳?下面,顺鑫小编就为大家解决关于企业发生的业务未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的疑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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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印花税的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国家税务局关于各种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0〕第994号)第二条规定,商业企业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是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以明确供需各方责任的常用业务凭证,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第155号)进一步明确,对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使用的调拨单(或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未签合同,但只要具有合同性质的购销往来凭证,要素虽不完全但明确了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就应按规定贴花。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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